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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(二)


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

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(二)


经专家研判,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从2022年10月24日1时至10月26日24时,在执行10月23日发布的《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(一)》点击文字可阅读)基础上,增加实施以下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,通告如下:


一、全区范围内:

各高校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,托育、托管机构暂停服务。

请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核酸检测,按照所在街道或社区的通知指引,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,做到“应检尽检、不漏一人”。

二、赤岗街道、凤阳街道和江海街道:

货运场所、批发市场、工业园区等暂停生产经营活动。

三、中大纺织商圈:

所有批发市场、物流园区(理货区)等暂停生产经营活动。

四、凤阳街道凤和经济联社康乐、鹭江围合管理区域,赤岗街道客村片区:

除疫情防控、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民生必需的农贸市场、超市、药店、医疗机构之外,其他企业、商户暂停生产经营活动。

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片区,倡导非必要不进入本片区。


以上措施,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!

特此通告。

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10月24日




编辑 | 可可沙责编 | 吴美美、田心君来源 | 广州市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投稿邮箱 | haizhujun@qq.com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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